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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0 17:16:04   浏览次数: 来源:本站原创

深注协秘字〔2024〕147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将于2024年12月起至2025年3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灾害发生,全力稳控安全形势。为切实抓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排查整治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即日起至2025年3月,各会计师事务所按职责分工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重点场所开展安全检(自)查工作,对水、电、燃气等安全隐患开展重点排查,落实落细各项安全措施,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并上报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深注协)。各所将对局机关大厦范围内办公场所、单位周转房等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抽查。

1.日常办公室场所。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部门使用的办公场所(打印室、档案室、储物间等)或负责管理的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落实日常用电、用水和用气安全措施。不得私拉电线、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下班后关闭电源,避免因电器处于带电状态而引发火灾风险。

2.自有(租用)物业。各会计师事务所按要求对自有物业(租用物业)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3.周转房。各周转房承租人要严格落实周转房使用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使用性质,不得存放违禁品及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禁止高空抛物、防范高空坠物,及时主动对房屋内的水、电、燃气等设施涉及的安全隐患开展排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反馈。

二、有关要求

1.压紧压实责任,抓好整改落实。根据《深圳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12月12日全市安全生产防范会议要求,结合局安全生产相关责任分工,请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与安全联络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和管控责任措施,实行闭环管理、逐一销号。请各会计师事务所明确一名安全联络员负责联络协调和信息报送工作,并将联络员的信息(所属单位、姓名、手机号)于2024年12月20日下午18:00前发送到深注协联系人邮箱。

2.做好信息汇总,第一时间反馈。根据市安委办要求,深注协每日16:00需前将相关领域当天排查发现的隐患清单及汇总情况报上级。为做好相关工作,即日起至2025年3月,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隐患问题排查的,每日15:00前及时上报安全隐患信息。若排查出安全隐患问题的,请及时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隐患问题清单(详见附件),并将该清单发送至深注协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55-83515434

邮箱:lmf1214@szicpa.org

 

附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隐患问题清单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12月18日